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4年,是陕西省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下设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和代家湾三个分院,以及渭滨区金陵和金台区卧龙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设保健临床医技和行政职能科室40个。三院占地总面积38亩,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9575.6m2,设置床位600张。现有职工650名,其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中级138名。年门诊量40万人次,出院孕产妇和病人近2万例。2010年全院业务收入为9280.44万元,药品占业务收入比例为26.01%,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5874.61万元。
医院担负着全市九县三区的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调研、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孕产妇与新生儿高危重症抢救及社区医疗保健服务等工作。在全市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中,制订明确了市、县、乡、村四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健全了妇幼保健工作制度,规范了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程序,制定了《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等方案,在全市建立了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基地,开发了五项妇儿健康监测软件和产科质量管理网络系统,对全市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进行监测与评价,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坚持定期召开县区保健院(站)长例会、孕产妇死亡评审会、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分析会和妇幼卫生报表汇审会等例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推进工作整体开展。在新医改方案实施以来,承担了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省、市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共计25项。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妇幼保健各项工作指标均跨入了陕西省先进行列,被誉为全省的一面旗帜。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44.97/10万下降到2010年的23.4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00年的30.31‰下降到2010年的11.73‰,婴儿死亡率从2000年的26.52‰下降到2010年的10.48‰。出生缺陷发生率从2000年的301.6/万下降到2010年的140.38/万,母乳喂养率从2000年的83.29%上升到2010年的94.65%,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从2000年的2.65%下降到2010年的2.5%。
近年来,医院实施“创专业品牌、建专科医院、育专门人才、拓专项服务”的发展战略,先后建立了“八个中心”、“七个基地”、“三个俱乐部”、“两个学校”和“一个办公室”,使医院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医疗保健质量稳步提高,已成为市医学会妇科分会、儿科分会、围产分会和社区卫生分会主委单位,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优生遗传实验室已成为市级重点专科,儿科、新生儿科正在申报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遗传优生实验室发现的染色体异常核型经中国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鉴定为“查询国内外已有资料未见报道”,属国际首次发现和报道。在新医改政策指导下,医院整合了宝鸡石油医院,创办了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结束了宝鸡市无儿童医院的历史,极大地缓解了全市儿科床位紧张的局面。
医院先后获得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陕西省卫生系统白求恩精神奖、陕西省卫生行业文明窗口示范单位、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陕西省卫生系统“创佳评差”先进单位、“百姓放心医院”、市级治安模范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宝鸡市“十佳”诚信单位、AAA级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和2010年度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先进单位等殊荣。